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关于签订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(企业版)的通知
2018-12-17
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
关于签订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(企业版)的通知
各区(市)市政工程安全监管部门,各市政企业:
为持续加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,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现组织签订《2019年度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(企业版)》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签订主体
注册地在青岛市市南区、市北区、李沧区的市政施工、监理企业与市市政处签订责任书。
注册地在青岛市崂山区、城阳区、西海岸新区、高新区、即墨区、胶州市、平度市、莱西市等市政施工、监理企业与当地市政工程安全监管部门签订责任书。
二、具体要求
1.各单位自本通知附件下载《青岛市市政工程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(企业版)》格式文本。
2.《目标责任书》全文加盖骑缝章,首页填写企业名称全称,尾页填写责任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落款加盖法人章、企业公章。
3.各单位按签订责任主体将一式两份《目标责任书》于12月25日前报送至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(406室)或各区(市)市政工程安全监管部门,并于2019年1月5日后取走一份留存。
4.各区(市)市政工程安全监管部门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辖区内企业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通过金宏网发至“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”。
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安排专人落实,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,责任书签订情况将纳入年度信用考核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
2018年12月17日 |